没意思了。
程宇说,“要不跟我一块儿干。”
这话他不是第一次和我说,早在大学毕业时就提过。
只不过当时我对坐在写字楼工作没什么兴趣,加上喜欢唱歌,兜兜转转成了酒吧驻唱。这几年 程宇也提过几次去他那,我都回绝了。
如今,却觉得未尝不可。
或许是该换个环境了。
毕竟程宇混得可谓风生水起,是不少人口中的“程总”,跟着他也吃不了亏。
我没怎么思考就回答道:“好啊,程总,带我发财。 ”
闻言,他哈哈大笑,“放心,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你。”
入职程宇公司半个月后,我接到一个陌生来电,本意挂掉,想到可能是客户,也就接了。
但电话接通,我就后悔了。
沈梦漓的声音很低,带了点小心翼翼:“裴斯,你消气了吗?我……想你了。”
“有事吗?”我微微诧异,旋即不耐烦道。
“能不能借我点钱?向南的病情加重了,家里停了我的卡。”她的声音有几分颤抖,更多的是难堪。
我讶异地挑眉,沈梦漓还真是蠢的可以,蒋向南的病哪有那么严重,花不了几个钱不说,估计现在人已经完全没事了。
这事还是程宇和我说的,他也是闲的可以,专门去查了查蒋向南。
最主要是在沈梦漓口中时日不多的蒋向南,到底哪来的精力给我发他俩的恋爱日记。
我嗤笑:“他没病,沈梦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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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沉默片刻,才失控地喊道:“不可能!”
要说沈梦漓丝毫没有察觉到是不可能的,蒋向南再怎么能买通关系也做不到滴水不漏。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
我懒得管他们之间的事,无语道:“随你信不信。以后,别再联系我。”
说完,我厌烦地挂了电话,只希望她不要阴魂不散了。
我都快忘了这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