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平等的理念,坚决主张严格限制与规范奴隶制,视其为违背人性与正义的毒瘤,绝不能让其在新国家体制下继续蔓延。
但部分北方代表因自身复杂利益考量和地区偏见,与我产生巨大分歧。他们或忧虑过度触动南方种植园主利益会导致国家分裂,或因某些商业利益与奴隶制存在千丝万缕联系而态度暧昧。
这一内部矛盾如同一道深深裂痕,险些致使改革派彻底分裂,使之前的制宪努力功败垂成。那段时间,会议气氛压抑得令人窒息,每一次关于奴隶制问题的讨论都充满火药味,代表们的争吵声仿佛要将会场掀翻。
我积极与持不同意见的代表深入交流,倾听他们的担忧与诉求,同时坚定阐述自身观点立场。经过无数次漫长而煎熬的讨论权衡,我提出了一个妥协方案。
具体上,在宪法中暂时承认奴隶制在部分地区的合法性,但明确规定逐步限制奴隶制的扩张。对于新进州禁止奴隶制,对已有蓄奴州设立时间表来减少奴隶贸易规模,且在奴隶的教育、人道待遇等方面对奴隶主权力进行限制。
同时,联邦政府会通过税收优惠或土地分配等方式补偿因逐步废除奴隶制而经济受损的奴隶主。这一方案虽不完美,却如及时雨,成功缓解了内部矛盾,使宪法草案得以在困境中艰难前行。
最终,五分之三妥协方案达成,奴隶按五分之三计算在用于确定众议院代表数目的人口之中。此方案虽未从根本上解决奴隶制这一罪恶制度,但却如缓兵之计,暂时缓和了南北双方的紧张关系,为宪法草案的继续完善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我与麦迪逊携手合作,我们仿佛两颗交相辉映的星辰,在制宪的浩瀚星空中碰撞出璀璨的思想火花。
我们在草案的诸多细节上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从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微妙平衡,到司法体系的独立与公正构建;从公民权利的具体表述与保障范围,到联邦与各州权力的合理分配与界定。
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个条款,我们都反复斟酌,力求完美。